各系(部):
为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院教学质量,加强对立项项目研究的管理,按计划实现预期的项目成果,学院拟于12月份组织专家对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工程 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07、2008、2009年度批准的院级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需要延时结题的请上交延时申请书。
二、结题标准及评分标准
按梧州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09〕23 号(见梧州学院主页院内信息栏中2009年4月9日下发的公文一)执行。
三、结题需提交的材料
1. 《梧州学院教改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
2. 教改成果:包括发表相关论文、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具体的改革措施或方案、出版的专著、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等复 印件。
3.资助经费使用报告。
请项目主持人把《梧州学院教改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各一式六份,其余材料装订成册后装入一个档案袋,上述材料于2011年4月15日前交教务处。
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亦应提交缓结题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和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预结题时间,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延期,缓结题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不能按时结题的 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11年院级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梧州学院教改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梧州学院教改工程项目结题提要》、《梧州学院教改工程项目结题论文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至wzxylkh@163.com,否则不予结题。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