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教务处 时间:2009-10-14 作者:教改工程 点击:
各位教职工:
接学院财务处通知,为了充分了解掌握我院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精品课程经费开支使用的情况,以便做好明年的经费预算,请2007、 2008、2009年度院级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及2007、2008年度精品课程的主持人于10月28-30日把项目经费本及拟在11、12月报销开项目经费计划表一同拿到教务处进行登记备案。过期不登记的,视为经费已使用完毕,明年不再列入经费预算。
从今年起,每年10月28-30日为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和精品课程经费使用登记备案时间。
教务处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上一条:关于2011年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评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公布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十一五”第五批立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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