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家语言文字 “十五五” 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6〕9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本次申报材料实行二级学院(部门)统一汇总报送。请各学院(部门)做好本单位申报材料收集、审核,于9月3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一份)报送至学校语委办(行政楼406室),不接受教师个人直接报送,逾期不予受理。校语委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统一完成盖章手续后返还相关单位,申报人须在国家系统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7时)前完成盖章版申报书扫描件上传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责任,重点审查申报人申报资格、限项情况以及申报材料完整性;研究内容的原创性、真实性、知识产权合规性由申报人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申报人须确保申报材料不存在抄袭剽窃,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上级文件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书正文 “二、项目设计论证” 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国家语委科研办咨询、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原文件。
附件: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家语言文字 “十五五” 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梧州学院语委办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