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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

来源: 教务处 时间:2009-04-03 作者:规章制度 点击: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过程管理过程及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作用,确保我院教学信息能得到及时反馈,促进教风和学风建 设,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任职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自荐或推选为学生教学信息员:

(一)思想品德优良,关心学院教学管理与改革,秉公办事。

(二)学习认真,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三)团结协作精神好,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能代表同学大胆发表意见。

(四)有良好的观察、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强。

二、选聘办法

(一)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以班为单位,采用自荐或推荐的方法产生1名教学信息员,经所在教学单位同意后,报送教务处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教务处 统一颁发聘用书。

(二)教学信息员每学年推荐一次。

三、工作职责

学生教学信息员应本着对全院教学工作积极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认真履行如下职责:

(一)及时反馈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

(二)对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管理和教学条件,以及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等教学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及时反映学生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学习情况。

(四)参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及其他有关的教学管理活动。

(五)将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及时填报《梧州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表》,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六)完成教务处组织的其他工作。

四、组织管理

教务处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工作。并承担如下职责:

(一)负责将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的信息和建议归纳整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二)将有关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

(三)定期将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的信息、建议和处理结果汇总后上报学院。

(四)定期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总结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经验。

(五)做好每学年学生教学信息员选用和评优工作。

五、考核与奖惩

(一)学院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教学信息员”和“信息员工作积极分子”,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学生教学信息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对任期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学生教学信息员,予以解聘。

六、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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