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就业能力、创业能力以及社会适应能力,根据《梧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修读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梧院教〔2025〕6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6—2027学年普通本科生修读微专业的招生和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基本情况
微专业是指聚焦某一领域或主题设置的一组系列化课程和相关实践教学活动,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能够对某一(交叉)学科领域或学术研究方向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具备某一类核心素养或行业从业基础能力。我校微专业基本情况如下:
所属学院 | 专业名称 |
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 | 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微专业) |
经济学院 | 数智电商(微专业) |
管理学院 | 新媒体创业(微专业) |
管理学院 | 公务员能力与数智管理(微专业) |
机械与资源工程学院 | 智能制造工程(微专业) |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 茶文化与茶产业创新管理(微专业) |
外国语学院 | 学术英语(微专业) |
外国语学院 | 跨境电商(微专业) |
二、报名资格与条件
(一)全校所有大二或以上年级的在校学生均可报读微专业,学生主修专业不限。微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各项教学活动由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微专业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应在1—2年内完成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习,经考核成绩合格的,学校发给相应微专业证书。微专业证书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予以备注,取得微专业证书的学生不能据此申请该专业学士学位。
(三)原则上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不得同时修读多个微专业,累计修读的微专业数量不能超过2个。
三、工作安排
(一)9月24日前,微专业开设单位按规定制订微专业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和开课计划,需同步通过二级学院网站公开发布并接受学生咨询。将微专业招生工作方案备案表(附件1)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电子文档同步发送wzxyxjk@sina.com。
(二)9月30日前,有意向修读微专业的学生向微专业开设单位提出微专业申请。提出申请前,学生应到微专业开设学院官网查看该学院是否有微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应方案细则,或到相应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
(三)10月9日前,微专业开设学院将修读微专业学生名单(附件2)打印签字后交行政楼302,电子文档同步发送wzxyxjk@sina.com。
(四)10月12日,修读微专业学生按照教务系统课表进行微专业学习。课程如有错漏请及时到微专业开设学院教学办公室处理。如微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存在冲突,应及时办理好课程调整的相关手续。微专业上课期间产生的学分收费按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微专业招生工作方案备案表
2.学生修读微专业汇总表
3.梧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修读微专业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