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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字〔2020〕17号 关于制订2020-2021学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5-21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梧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梧院教〔2019〕16号)规定,即日起开展2020-2021学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工作方案制订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按规定做好相关备案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1.针对对象为学校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即2019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2.二级学院应于6月4日前制定包括拟开辅修专业计划以及各专业的招生限额等主要内容的工作方案,在本二级学院网站公开发布并接受学生咨询。工作方案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于6月5日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9年7月印发关于《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4.辅修专业培养计划由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以下简称“开设单位”)研究制订,经开设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审核、备案后的辅修专业培养计划方能正式实施。

5.辅修专业的培养计划应涵盖该专业的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必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含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其总学分(含理论课和实践课的学分)要求分别为:文科专业不低于50学分,理工科专业不低于60学分。

6.辅修专业的教学采取单独组班和跟班修读两种方式之一进行,由辅修专业开设单位自行决定。

未尽事宜,可参照《梧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梧院教〔2019〕16号)。

教务处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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