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实验教学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为保证教学计划规定的每学期17周正常的教学课时量,现就2008-2009学年下学期法定节假日涉及的课时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法定节假日课时调整安排
(一)本学期因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法定放假,有3天的课时要调到第18周上:
1.第18周周一完成第8周周一所缺课时(清明节调课)
2.第18周周四完成第15周周四所缺课时(端午节调课)
3.第18周周五完成第11周周五所缺课时(五一节调课)
以上统一调课按课程表进行,教师不用办理调课手续。
(二)若按照教学计划,上课周数少于17周的,上述缺课可提前补课,但需将补课计划通过系部上报教务处。
(三)教师因个人请假、出差等所缺课时,请于第1周至第17周的合适时间,以及第18周周二、周三,完成所缺课时及对应的教学任务。
以上(二)、(三)条款的教学调整,教师要办理调课、补课手续。
二、关于本学期教学周的使用说明
本学期共21周:
1.本学期第1周至第17周,教师所上某门课程,若无停课,至第17周周五即可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总课时量;若有停课(含节假日、请假、出差 等),应于第1周至第17周的合适时间以及第18周,完成因节假日及其它原因未完成的课时。
2.第19周为考查科目考核周。
3.第20周至21周为考试科目期末考试时间。
梧州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