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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区级教改工程“十一五”第五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时间:2009-03-19 作者:通知公告 点击: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十一五”第五批立项申报工作已开始,为了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院级已立项项目,原则上一位申请人限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立项的课题(教务处注:不论是科研还是教育教学改革课题)以及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课题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已获得新世纪教改工程“十一五”期间立项的项目,如内容相同且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时间

学院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日。

三、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和项目实践条件,项目组成员相对稳定,学校能给予项目一定的经费支持。(本次申报对项目组人员总数没有严格限制。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者要把“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附件4)和“项目内容摘要”(附件5)一式六份(用1个材料袋装好)及电子文档一同上交教务处。

2.如确有反映立项项目的支撑材料或供专家评审时查阅的备查材料,请将材料装订成册(用软皮平装),提交1份。

3.上述第1、2点要求的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4.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8个项目作为我院“新

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十一五’第五批申报项目”。

五、申报书撰写的要求

1.“项目代码”按“新世纪教改工程申报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3)备注的说明填写。

2.学院推荐意见由申报人以学院的名义填写好并打印好。

3.文字编辑按以下要求:

第一,.标题字体:黑体、四号、仿宋

第二,内容字体:小四号、仿宋

第三,段落:缩进:左、右为:0;特殊格式:首行缩进;度量值为:2字符;段前后为:0行;行距:固定值,设定值为:20磅(请在工具栏格式中选段落即找到上述内容)

第四,注意标点符号使用:具体如下:“一”后面用“、”号,“1,2,3,4,….”后用“.”不能用“、”;“第一、第二、…..”后面用“,”。

第五,页面设置:页边距:左、右、上、下均为2.5厘米,纸张为A4。

4.打印稿最好用激光机双面打印。

六、请申报者认真阅读“关于启动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十一五’第五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桂教高教〔2009〕21号)的内容。

七、联系人:刘克汉,联系电话:5829121。

教务处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桂教高教〔2009〕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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