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修订)》,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复核审批,拟授予梁娇红等44名(人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对拟授予学士学位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6年11月19日前把意见邮寄和直接送梧州学院教务处,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827400。
附件:梧州学院2016年第二次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梧州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15日
附:梧州学院2016年第二次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