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梧州学院“语润乡兴·一村一品” 语言文字示范村共建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联合梧州市教育局开展了2026年梧州学院“语润乡兴·一村一品” 语言文字示范村共建项目评审工作。经审议,通过评审拟立项15项。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
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请将书面意见送到旧行政楼406裴老师处。单位(部门)提出的书面意见,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所在单位(部门)和电话,所在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书面意见,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所在单位(部门)和电话,并由个人亲笔签名。教职工如实反映的问题受法律保护。
梧州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教务处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