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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已修课程学分认定手续流程及要求
2016-02-27 00:00   审核人:

1.登录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梧州学院学生已修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学分认定课程名称及已修读课程名称需规范(对照教学计划及成绩表课程名称)填写。

(2)如申请免修课程为非本院系开设课程需开课单位审核加签意见。

(3)按教学计划中课程属性(必修/选修)分类列出课程,标注学分。

2.学生填表后送院院系审核,审核要求:

(1)教学办公室主任对照其专业的教学计划审核是否学分一致,是否已获得学分。打印该生成绩表盖章确认作为申请表附件送审。

(2)如申请免修课程与已修课程名称不一致或无法确认课程教学大纲是否相近,提交课程(专业)教研室主任审批,签署意见。

3.学生复印本人留存复件,将原件送所在院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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