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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课程重修手续流程及要求
2016-02-27 00:00   审核人:

1.登录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梧州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填写要求:

(1)学生需认真了解《梧州学院学分制管理试行办法》中关于课程重修相关的要求和申请条件后填写表格。

(2)申请重修课程应是本学期所开课程,原则上不能与其它课程冲突(不得申请免听、间断听课)。重修课程的考试不设补考,如缺考或不及格需再次申请重修。旁听班级层次不低于学生专业层次。(详见《梧州学院学分制管理试行办法》)

(3)学生查询本学期需重修课程开课情况(课程性质、学分是否与教学计划要求一致;上课时间是否与个人课表冲突等)后填表送审。

2.学生选择重修课程后请任课教师签署意见;

3.送所在院系审核,审核要求:

(1)教学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学生重修课程性质、学分是否与其教学计划要求一致,与学生课表是否有冲突;签字确认。

(2)学生所属专业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

4.学生到财务处收费(每学年第1学期可暂缓缴费,等待财务处通知);

5.开课单位在教务系统录入学生重修信息(跨系重修信息由开课单位统一报教务科录入);

6.开课单位处理后申请表原件存学生所在院系,任课教师、开课单位、学生本人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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