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梧州学院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办法(试行)》(梧院教〔2023〕29号)和《梧州学院全日制学生延期毕业管理办法(试行)》(梧院教〔2019〕15号)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26届毕业班毕业和学位数据的审核上报和延期毕业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现就做好2026年本专科学生延期毕业申请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5月12日前,符合延期毕业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所适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如实填写《梧州学院全日制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征得家长同意后,将《申请表》交至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5月18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审核通过的所有《申请表》原件和《2026年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延期毕业汇总表》(附件2)交到行政楼302学籍管理岗。电子文档按要求同步提交。
(三)基本修业年限结束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毕业申请的学生,视其自动放弃继续修业资格。
二、注意事项
(一)获准延期毕业的学生继续修读课程的,应参与相关教学活动,并按照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有关规定交纳课程修读费。
(二)获准延期毕业的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获得毕业要求的最低总学分后,需由学生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毕业资格审查和授予学士学位申请。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准予毕业;同时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毕业时间和学位授予时间以最终颁发的证书为准。
(三)获准延期毕业的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结束时仍未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最低总学分等条件的,按结业或退学相关规定处理。
(四)为顺利做好学位审查和授予工作,如本次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在短期内符合毕业条件,将不再增补进入6月份的学位授予名单,学生可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进行9月份的学位资格审查。
特此通知。
附件:1.梧州学院全日制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2.2026年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延期毕业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