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精神和广西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为做好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请按照梧州市行政审批局《2025年下半年高中、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申请认定。网报申请时间:2025年10月14日0:00—12月2日23:59。学校不接收相关认定材料,请自行前往认定机构上交相关认定材料。
二、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在读中职升本学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按照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文件《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申请认定。网报申请时间:2025年10月14日0:00—12月2日23:59。为方便工作和管理,学生材料报送至二级学院截止时间为12月3日,未按时报送材料的,请自行到相关单位进行认定;二级学院报送材料至教务处运行科截止时间为截止12月5日。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附件1:由学校代为办理(初中、小学、幼儿园)认定事宜的注意事项
附件2:梧州市2025年下半年高中、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附件3: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文件《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附件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00问
附件5:XXXX学院2025年下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6: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附件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梧州学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