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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梧州学院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6-19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4〕2号)文件精神,将于6月底举办“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梧州学院赛区选拔赛。

一、活动主题

典耀中华,赓续文脉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24年6月26日完成初赛

四、活动对象

梧州学院教职工、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国际学生。

五、参赛方式和参赛要求:

参赛方式:

邮件寄送作品参赛。

参赛要求:

1.讲解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应为列入教育部中小学(含中职)统编语文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及高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大学语文教材中的一首经典诗词作品。参赛教师应广泛阅读相关书籍,按照课堂教学相关要求,遵循诗词教育基本规律和学术规范,录制以诗词教学为主要内容的微课视频。参赛大学生及国际学生应广泛阅读相关书籍,结合个人生活经验与感受,讲解诗词作品,并阐述诗词的意义与价值,使用多媒体及其他创新形式录制讲解视频。

2.参赛作的要求为2024年新创作录制的视频,横屏拍摄,格式为MP4,长度为5-8分钟,清晰度不低于720P,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参赛者须出镜。视频命名方式为姓名+班级+联系电话。

3.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组别(教师组、大学生组、国际学生组)等信息,信息须正确、规范,与赛事平台填报信息一致。视频中不可出现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校或单位等信息。视频内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的字体。

4.参赛作品需在6月26日中午12点整前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梧州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邮箱:wzxyywb@qq.com。

六、奖项设置

校级大赛选送获奖视频参加广西区赛,奖项设置如下:

组别

奖项

人数

具体奖励

大学生组

一等奖

1名

精美奖品,荣誉证书

大学生组

二等奖

2名

精美奖品,荣誉证书

大学生组

三等奖

5名

精美奖品,荣誉证书

大学生组

优秀奖

20名

荣誉证书

国际学生组

一等奖

1名

精美奖品,荣誉证书

国际学生组

二等奖

2名

精美奖品,荣誉证书

国际学生组

三等奖

3名

精美奖品,荣誉证书

国际学生组

优秀奖

5名

荣誉证书

七、其他

比赛坚持公益性原则,梧州学院语言文字委员会享有对参赛作品展示、出版、汇编、发行及网络传播等权利,参赛者享有署名权。未尽事宜,以梧州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为准。

梧州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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