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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字〔2021〕20号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延期毕业申请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5-06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1届毕业生的毕业数据采集、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查,以及相关材料的印制工作,现就2021届毕业生延期毕业申请审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毕业申请时限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有延期毕业意向的同学于5月14日前完成延期毕业申请材料的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延期毕业申请和审查流程

(一)需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填写《梧州学院全日制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见附件1)。

按《梧州学院全日制学生延期毕业管理办法(试行)》(梧院教〔2019〕15号):未达到毕业条件又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毕业申请的,视其自动放弃继续修业资格,按结业或自动退学处理。

(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对申请延期毕业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延期毕业申请表(附件1)和统计表(附件2)于5月20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审核。

(三)经教务处和学校领导审核,不同意延期毕业的,按正常毕、结业流程办理;同意延期毕业的,可以继续修读学业。

三、相关要求

(一)获准延期毕业的学生继续修读课程的,应按照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有关规定交纳课程修读费。

(二)获准延期毕业的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获得毕业要求的最低总学分后,需由学生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毕业资格审查和授予学士学位申请。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准予毕业;同时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毕业时间和学位授予时间以最终颁发的证书为准。

(三)获准延期毕业的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结束时仍未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最低总学分等条件的,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四)如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后,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经修读相应课程达到毕结业条件的,可以向所在二级学院申报进行毕结业资格审查。

(五)本次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即便在短期内达到毕业和学位条件,也不再增补进入6月份的学位拟授予名单;当事学生可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参与9月份的学位资格审查。

特此通知。

附件:

1. 《梧州学院全日制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2.《**学院2021届延期毕业汇总表》

3.《梧州学院全日制学生延期毕业管理办法(试行)》(梧院教〔2019〕15号)

教务处

2021年5月6日

附件【附件1 梧州学院全日制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2021版).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梧州学院全日制学生申请延期毕业统计表(2021).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关于印发《梧州学院全日制学生延期毕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90226).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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