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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字〔2020〕74号 关于加强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管理、严肃考试工作纪律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12-29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20年1月4日至1月15日进行,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尽可能减少甚至杜绝监考员违纪和考生违规、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学院成立由本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的考试周工作小组,统筹本学院的期末考试工作。

1.高度重视,确保考试工作平稳运行

各学院必须按《梧州学院考试周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的要求成立考试周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教研办公室主任、教学办公室主任等人员为成员,对本部门的考试工作、教师监考和学生考试进行安排、巡视和检查,及时解决考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各学院应加强考前动员工作,要求各辅导员、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梧州学院考试管理办法(修订)》,加强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同时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3.组织考试工作规程及监考职责学习培训

各教学单位要在考前组织本部门的监考老师及相关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认真学习《梧州学院考试周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和《梧州学院考试管理办法(修订)》,加强监考职责培训,明确监考纪律。

二、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考试工作管理,出题、审题、印卷、试卷领取、试卷保密及保管等各项工作都必须严格程序、注重细节,确保考试试题无误、安全。

三、学校成立巡视组,加强对考试的巡查力度,督促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教务处汇总巡视组巡视情况向全校通报,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监考教师的要求:

1.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制度、规定,明确要求,熟悉监考环节。

2.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3.提前20分钟到考场,彻底清理考场,特别是注意清理桌面和桌洞内的物品;严格入场检查工作。

4.在监考过程中,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严禁在考场上吸烟、使用手机、阅读书刊,不得背对考生监考或长时间注视非考生区域,不得长时间坐在座位上监考。

5.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对有违纪作弊动机的学生应及时制止;发现违纪作弊现象时,要及时处理、记录并上报,不得包庇任何违规作弊行为。

6、考生进入考场考试,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未带入手机等违禁物品。

7.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8.考试过程中遇到问题,不能妥善处理的,要及时汇报,请示后再进行处理。

梧州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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