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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字〔2020〕29号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6-29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按照《梧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梧院教〔2019〕16号)相关规定,二级学院根据报送教务处备案的2020-2021学年拟开辅修专业计划以及各专业的招生限额开始接受学生咨询及报名。

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学有余力,成绩优良者,均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生申请修读的辅修专业应与其主修专业分属不同的一级学科门类,否则无法取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2.学生填写相关申请表,附已修课程成绩单,开学后两周内交主修专业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并于审核同意后,送辅修专业开设单位审核。

3.辅修专业开设单位审核同意后,统一制作拟录取名单,填写汇总表后,加盖部门公章和部门负责人签章,于开学后第三周报教务处审核。

4.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统一公布全校获得辅修专业修读资格的学生名单。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5.受公示的学生须到辅修专业开设单位领取《梧州学院学分修读缴费单》,到学校财务处预交费用后,凭交费收据到辅修专业开设单位报到注册。

6.学生必须在学校公示名单后两周内, 按要求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后,正式取得辅修专业学籍,否则取消辅修专业修读资格。因学生本人原因被取消辅修专业修读资格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6月29日

附件【梧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2019)).doc已下载
附件【梧州学院xx学院xx-xx学年辅修专业修读申请汇总表(2019).docx已下载
附件【梧州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选课登记表(2019).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梧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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