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正文

教务字〔2020〕12号 关于停止接收延期毕业申请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5-07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数据的采集、审核、上报以及相关毕业档案材料的印制工作,现就停止接收延期毕业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通知有延期毕业意向的同学于5月15日前完成延期毕业申请材料的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2.需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填写《梧州学院全日制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见附件1),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毕业申请,视其自动放弃继续修业资格,按结业或自动退学处理。

3.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对申请延期毕业学生学业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延期毕业申请表(附件1)和统计表(附件2)5月20日前报教务处。

4.获准延期毕业的学生继续修读课程的,应按照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有关规定交纳课程修读费。

5.获准延期毕业的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获得毕业要求的最低总学分后,需由学生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毕业资格审查和授予学士学位申请。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准予毕业;同时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毕业时间和学位授予时间以最终颁发的证书为准。

6.获准延期毕业的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结束时仍未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最低总学分等条件的,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梧州学院全日制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2.梧州学院全日制学生申请延期毕业统计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7日

附件【附件2:梧州学院全日制学生申请延期毕业统计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梧州学院全日制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20190226).doc已下载
  • 部门首页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办事指南

  • 语言文字

版权所有©梧州学院 
桂ICP备05000941号 前置审核编号:桂JS200601-20 梧公网安备:45040402000002号

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行政楼三楼

  • 学籍科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