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梧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梧院教〔2019〕16号)相关规定,及《教务字〔2019〕46号<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统一制作拟录取名单,加盖部门公章,部门负责人签章后于9月20日(第三周周五)报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统一公布全校获得辅修专业修读资格的学生名单。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受公示的学生须到辅修专业开设单位领取《梧州学院学分修读缴费单》,到学校财务处预交费用后,凭交费收据到辅修专业开设单位报到注册。
学生必须在学校公示名单后两周内, 按要求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后,正式取得辅修专业学籍,否则取消辅修专业修读资格。因学生本人原因被取消辅修专业修读资格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