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梧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安排,现将我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请按照《梧州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春季学期高中、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申请认定。
注:梧州市行政审批局要求加送毕业资格审核通过证明,请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提前准备。
二、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按照《关于做好万秀区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网报申请(5月2日-6月30日)。
三、为方便工作和管理,《梧州学院应届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档案袋由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派人统一领取,学生准备好个人申请材料放入档案袋后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到教学运行科(行政楼三楼),由运行科统一报送提交万秀区教育局。材料报送截止6月21日。
四、注意事项:
1.学校应届毕业生填报申请信息时“工作单位”栏务必填写:梧州学院;
2.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规范:见附件;
3.“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 语文/数学(等);
4.“鉴定单位”:梧州学院;
5.“鉴定单位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 ;
6.“单位填写人”栏由辅导员签字确认。
7.公章由教务处统一盖章。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附件: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春季学期高中、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关于做好万秀区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模板
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清单
教务处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