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正文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缓考、补考安排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2-25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缓考、补考定于201934开始进行,请各位老师和学生注意查阅《2018-2019学年第2学期缓考、补考安排表》(附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提前15分钟凭学生证、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学生证遗失或身份证过期、遗失等,考生必须提前到本学院开具有效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上必须有考生证件照,学院公章必须至少覆盖照片四分之一面积,学籍证明上无照片或公章没有按要求覆盖照片的均为无效学籍证明),否则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缓考、补考名单上没有名字的学生、缺考和作弊学生不能参加补考;学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二、监考老师须提前20分钟到监考课程开课学院办公室领试卷,监考老师均需佩戴证件监考,无故迟到或不到场监考,按《梧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三、考试完毕后,监考老师要填写《考场情况表》及《考生签到表》装入试卷袋内,交回任课老师。

四、如发现学生有违纪、作弊行为,请监考老师按试卷袋后面 “监考人员处理违纪与作弊学生流程”有关规定办理。

五、各学院要严格按照《2018-2019学年第2学期缓考、补考安排表进行考试,如有变动,各学院将变动的情况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并通知监考老师和考生变动后的安排。

梧州学院教务处

2019年2月25日

附件【2018-2019学年第2学期缓考、补考安排表20190225.xls已下载
  • 部门首页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办事指南

  • 语言文字

版权所有©梧州学院 
桂ICP备05000941号 前置审核编号:桂JS200601-20 梧公网安备:45040402000002号

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行政楼三楼

  • 学籍科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