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梧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安排,现将我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请按照《梧州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春季学期高中、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申请认定。
注:梧州市行政审批局要求加送毕业资格审核通过证明,请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提前准备。
二、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按照《关于做好万秀区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网报申请(5月2日-6月30日),准备个人申请材料统一报送到教务科(行政楼三楼),由教务科报送提交万秀区教育局。材料报送截止6月25日。
三、学校应届毕业生填报申请信息时“工作单位”栏务必填写:梧州学院。
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规范: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 语文/数学(等)
“鉴定单位”:梧州学院;“鉴定单位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
“单位填写人”栏由辅导员签字确认。公章由教务处统一盖章。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梧州学院教务处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