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学年上学期补考定于第三周(3月3-8日)和第五周(3月17-21日)进行,为了使补缓考、清考工作顺利进行,请学院各教学系部的教学秘书、有补考科目的任课老师和学生协助做好如下工作: (一)尚未交补缓考试题的任课老师请于20号前将补考试题交教务处考务科。
(二)尚未交毕业班清考科目试题的任课老师请23日前将清考试题交教务处考务科。
(三)学生请在20日前到各系部查阅补、缓、跟考、清考名单,如有错漏,即报所在系部和考务科。
(四)缺考的学生请于20日前补办缓考手续,逾期不办,则不能参加补考。
(五)补缓考日期和地点在25日前公布在教务处网站。
(六)清考日期和地点在第三周前公布在教务处网站。
(七)任课老师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的,请各系部自行安排人员进行监考,并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
教务处
2008年2月18日
附件:
20072008学年上学期补考科目核对表
附件:
2008年毕业班清考核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