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2009年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申报工作现正式开始,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文件精神,我院推荐申报名额为2名。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及材料要求
按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详见附件1)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上报教育厅截止时间是2009年6月22日。我院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5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示范建设中心),请填写《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附件2)
2.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文件(20分钟)
3.1个PDF格式的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文件。
4.不超过3个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包括特色实验项目、实验课程等,每个案例不超过15分钟,格式为ASF或WMV流媒体文件。所有视频案例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5.1个自编教材信息PDF文件。
6.1个多媒体课件简介PDF文件
7.其它材料
8.以上所有材料的光盘(不超过2个)
四、材料上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部门将《申请书》一式7份、申报材料光盘1份及电子文档于2009年6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克汉,5829121。
梧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09年度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
桂教高教〔2006〕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