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2008-2009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09年1月5日下午至14日(第十九周周一下午至第二十周周三)进行,考试安排表已公布在学院的主页,请各位老师和学生上网查阅。
注意事项:
1.学生凭学生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隔列就座,在签到表上签名。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违者按作弊处理。涉及听力考试的学生请自带耳机。
2.主考、监考老师须提前30分钟到监考班级所在系领试卷,并按规定交回试卷和答卷等。严格按照《梧州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及《梧州学院考试周管理暂行规定》执行监考任务。
3.考试完毕后,监考老师填写考场情况表(一式2份),考务科和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各1份;学生签到表与试卷一起装入试卷袋内,交回主考或任课老师。
4.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监考老师应严格按《梧州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处理。
5.考试科目试卷的领取、装订、保管。
按《关于2008-2009学年上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各系部考试当天用的试卷,需至少提前4天到教务处考务科(文印室)领取。各系(部)要指定专门人员到教务处考务科(文印室)领印好的考试试卷及试卷专用袋。
试卷的装订工作由任课教师所在系(部)负责。试卷领回后,要派专人负责装订,装订完毕清点好份数后,将试卷、考生签到表(1份)、考场情况记录表(2份)放入试卷专用袋,并填写相关项目内容,即时进行密封保管。如果是本系学生的试卷,由本系派专人保管;外系学生的试卷,由任课教师所在系(部)装订、填写相关项目内容即放入试卷专用袋密封后,由教学秘书送交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保管。
各系(部)领导要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做好试卷保密工作,以防试卷泄露。
考试当天试卷的发放由各系负责,各系须做好监考员领取试卷的记录。
6.监考是每位教师的应尽义务。考试周内暂无安排监考任务的教师,均为后备监考人员,如需安排回校监考,由教务处负责提前通知。无故不服从安排者,按《梧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7.本学期补考科目的补考时间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第3周(2009年3月2日至7日)进行,请各系教学秘书在放假前将本系需补考、缓考的学生姓名、班别、科目、任课老师等内容(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上传到教务处考务科Q群共享。缓考的考生须有缓考申请书,否则按缺考处理。
8.各系教学秘书需在考前一天核实本系有监考任务的教室情况(特别是西区),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如有不明之处,请电:5827400139774387023130367
梧州学院教务处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2008-2009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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