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法定节假日的放假办法,现就我院2009-2010学年上学期节假日教学调整安排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学期第1周周二至第19周周一为教学周。扣除国庆节、中秋节、元旦放假的五天后,旧生实际教学周为17周,新生实际教学周为14周(但在14周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时量)。
二、国庆节、中秋节放假,9月27日上第6周周三的课程,10月10日上第6周周四的课程;10月11日上第6周周六的课程。
三、第18周周二至第19周周一安排如下:
第18周周二上双周周二的课程;
第18周周三上单周周周五的课程;
第18周周四上单周周四的课程;
第18周周五元旦放假;
第19周周一上双周周一的课程。
特此通知。
梧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