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09学年下学期补考定于9月14日开始,补考安排表已公布在教务处网页,请有关老师和学生上网查询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 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带身份证、学生证,并隔列就坐进行考试。补考名单上没有姓名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补考名单粘贴在试卷袋的封面),请监考老师认真核对,并 要求补考学生进行签到,考试完毕后签到表随试卷一起放入试卷袋内交回各任课老师,迟到30分钟学生不能进入考场。
(二)缺考、作弊的学生不经批准不准参加考试
(三) 补考时间:上午 9:00-11:00
下午 3:00-5:00
晚上7:30-9:30
补考地点:北区北楼、西区教室
(四)补考一般由任课老师进行监考(除公共课统一安排外),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监考,请提前三天报学生所在系部领导和教务处领导批准,由系部安排其 他老师进行监考。
(五)尚未交补考试卷的老师请尽快将补考试卷交教务处考务科。
(六)补考的试卷装订等工作按期末考试要求进行。
(七)补考后三天请各补考科目的老师将成绩交学生所在系部的教学秘书处,由各教学秘书汇总将成绩尽快报学籍科。
(八)每个补考的教室的监考老师必须有2人以上。
(九)各系要提前落实好补考用的教室的使用情况,确保考试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