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09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09年7月1日至10日(第二十周周三至第二十一周周五)进行,考试安排表已公布在学院的主页,请各位老师和学生上网查阅。
注意事项:
(1)学生凭学生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隔列就座,不准带手机进入考场,违者当作弊处理,高频发射的请学生带好耳机。学生须在签到表上签名。
(2)主考、监考老师须提前30分钟到监考班级所在系领试卷,并按规定交回试卷和答卷等。监考老师均需带证监考,无特殊情况,迟到30分钟或不到场监考的,则按学院的有关规定当教学事故处理。
(3)考试完毕后,监考老师要填写考场情况表一式二份,考务科和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各1份,学生签到表与试卷一起装入试卷袋内,交回主考或任课老师。
(4)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请监考老师按学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5) 考试科目试卷的领取、装订、保管。
根据教务处[2008]8号文件和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各系部当天考试用的试卷,至少提前4天到教务处考务科(文印室)领取。各系(部)要指定专门人员到教务处考务科(文印室)领印好的考试试卷及试卷专用袋。
试卷的装订工作由任课教师所在系(部)负责。试卷领回后,要派专人负责装订,装订完毕清点好份数后,将试卷、考生签到表(1份)、考场情况记录表(2份)放入试卷专用袋,并填写相关项目内容,即时进行密封保管。如果是本系学生的试卷,由本系派专人保管;外系学生的试卷,由任课教师所在系(部)装订、填写相关项目内容即放入试卷专用袋密封后,由教学秘书送交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保管。
各系(部)领导要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做好试卷保密工作,以防试卷泄露。
考试当天试卷的发放由各系负责,各系须做好监考员领取试卷的记录。
(6)根据学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各位教师都有监考的义务,当天没有监考任务的老师,均是流动或后备监考人员,如需其回校监考,由教务处负责通知,无故不参加监考,当教学事故处理。
(7)本学期补考科目的补考时间安排在开学后第三周进行,请各系教学秘书在放假前将本系需补考、缓考的学生姓名、班别、科目、任课老师等内容用电子文档(Excel)的形式,上传到教务处考务科Q群共享中,缓考的考生须有缓考申请书,如无均按补考处理。
(8)各系教学秘书需在考前一天核实本系有监考任务的教室情况(特别是西区),以便能按时进行考试。
如有不明之处,请电:5827400 13977438702
梧州学院教务处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08-2009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