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0-2011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1年1月10日至17日进行,请各位老师和学生注意查阅《2010-2011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考:杨奔副院长
副主考:教务处领导和各系部领导
考务: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各系部教学秘书
二、注意事项:
1.学生提前15分钟凭学生证进入考场,隔列就座;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违者按作弊处理;考试需使用高频发射的考生需携带耳机。学生须在签到表上签名。需缓考的学生请在考试安排表公布后3天内办理缓考申请,逾期视为缺考,不能参加补考周的考试。
2.主考、监考老师须提前30分钟到监考班级所在系领试卷,并按规定交回试卷和答卷等。监考和流动、机动巡考老师均需佩戴证件监考,各楼层的流动、机动巡考人员须准时到达巡考地点,监考、流动、机动巡考老师无故迟到或不到场监考和巡考,按《梧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3.考试完毕后,监考老师要填写《考场情况表》一式2份,考务科和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各1份,学生签到表与试卷一起装入试卷袋内,交回主考或任课老师。
4.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请监考老师按学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5.考试科目试卷的领取、装订、保管。详见《教务处关于2010-2011学年第1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
6.教师有监考的义务。各科考试当天没有监考任务的老师,均属于机动或后备监考人员,如需其回校监考,由教务处负责通知。无故不参加监考,作教学事故处理。
7.本学期补考科目的补考时间安排在开学后第二周进行,请各系教学秘书在放假前将本系需补考、缓考的学生姓名、班别、科目、任课老师等内容用电子文档(Excel)的形式,上传到教务处考务科邮箱或Q群共享中。
8.各系教学秘书需在考前一天核实本系有监考任务的教室情况(特别是西区),以便能按时进行考试。
9.请未交试卷的老师尽快将试卷交到各系部的教务秘书处。
10.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监考、流动、机动巡考的老师,请提前3天向系(部)领导提出申请,监考人员由各系(部)自行解决。
11.西校区公共课科目考试的监考老师,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在西校区有公共课考试的系部在开考前15分钟派人将试卷送到监考老师处。
12.各系部要严格按照“2010-2011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进行考试,如有变动,各系部教学秘书将变动的情况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
13.各任课或改卷老师请在考试后3天内(除特别情况外)完成改卷任务,按规定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将纸质文档交各系部教学秘书。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联系电话:5827400 1387849900613977438702
梧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日
附件:
2010-2011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