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0-2011学年第2学期补考定于2011年9月13日晚上开始进行,请各位老师和学生注意查阅《2010-2011学年第2学期补考安排表》(附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提前15分钟凭学生证进入考场,隔列就座;补考名单上没有名字的学生、无故缺考和作弊学生不能参加补考;学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考试需使用高频发射的考生需携带耳机。学生须在签到表上签名。任意性选修课没有补考,只能重选或改选获得学分。
二、监考老师须提前20分钟到监考班级所在系领试卷,并按规定交回试卷和答卷等。监考老师均需佩戴证件监考,无故迟到或不到场监考,按《梧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三、考试完毕后,监考老师要填写《考场情况表》一式2份,考务科和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各1份,学生签到表与试卷一起装入试卷袋内,交回主考或任课老师。考试成绩应在考后第三天将成绩录入系统或交教学秘书。
四、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请监考老师按学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补考科目试卷的领取、装订、保管。详见《教务处关于2010-2011学年第2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
六、教师有监考的义务。各科考试当天没有监考任务的老师,均属于流动或后备监考人员,如需其回校监考,由教务处负责通知。无故不参加监考,作教学事故处理。
七、补考一般由任课教师进行监考,如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监考的,请提前3天报老师所在系领导,由系领导进行协商自行解决。
八、各系教学秘书需在考前一天核实本系有监考任务的教室情况(特别是西区),以便能按时进行考试。
九、请未交试卷的老师尽快将试卷交到各系部的教务秘书处。
十、各任课或改卷老师请在考试后3天内(除特别情况外)完成改卷任务,按规定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将纸质文档交各系部教学秘书。未交补考试卷的老师速交考务科。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联系电话:5827400 13878499006
梧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
2010-2011学年第2学期补考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