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正文

关于2012届毕业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面试环节报名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时间:2012-03-30 作者:通知公告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拟于2012年5月5日进行2012届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即日起接受报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梧州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2届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相关条件;

2.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不低于二级乙等;

3. 已取得教师资格理论考试三科(2010年以前两科)合格证书。

注:毕业后户籍为外省的学生必须在广西完成面试试讲环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单凭广西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合格证书无法在外省完成教师资格认定。

三、报名办法:

1.缴费。高中320元/人;初中270元/人(以上费用含工本费、体检费)。

交费帐户:甘露;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梧州分行桂江支行;银行账号:20-313400460029394。

存款时在“用途”栏注明“教师资格认定”。

2.4月6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凭银行回执单到教务科报名。教务科按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发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材料袋,按以下内容准备申报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大1寸1张,2寸2张);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教案一式3份。

2.4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科审核资格。

四、面试试讲环节安排另文通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 部门首页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办事指南

  • 语言文字

版权所有©梧州学院 
桂ICP备05000941号 前置审核编号:桂JS200601-20 梧公网安备:45040402000002号

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行政楼三楼

  • 学籍科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