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新学期开始,就重修问题重申要求:
一、各系第四周结束前报送本系学生本学期重修安排表到教务科;
二、学生申请重修时,教学秘书要根据学生课程安排,原则上不允许有时间冲突,如因专业必修课(限定性选修课)开课时间不连续影响学生重修的,以冲突时间不超过总学时1/3为限。
三、以跟班形式安排重修的,在本系学生班级跟修均可由教学秘书自行加入课程名单(不论专业课程或公共必修课程,体育课除外),同时打重修标记。
四、如无法在本系学生班级安排跟班重修的,可在安排表备注“学院统一安排”。
五、部分专业课程重修人数较多,可以申请独立开班重修(30人以上)。
六、各系秘书提醒任课教师注意课程修读学生名单(因重修、补修变动),以便考勤及安排考试。
教务科
201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