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重修安排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时间:2012-09-11 作者:通知公告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新学期开始,就重修问题重申要求:

一、各系第四周结束前报送本系学生本学期重修安排表到教务科;

二、学生申请重修时,教学秘书要根据学生课程安排,原则上不允许有时间冲突,如因专业必修课(限定性选修课)开课时间不连续影响学生重修的,以冲突时间不超过总学时1/3为限。

三、以跟班形式安排重修的,在本系学生班级跟修均可由教学秘书自行加入课程名单(不论专业课程或公共必修课程,体育课除外),同时打重修标记。

四、如无法在本系学生班级安排跟班重修的,可在安排表备注“学院统一安排”。

五、部分专业课程重修人数较多,可以申请独立开班重修(30人以上)。

六、各系秘书提醒任课教师注意课程修读学生名单(因重修、补修变动),以便考勤及安排考试。

教务科

2012.9.11

  • 部门首页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办事指南

  • 语言文字

版权所有©梧州学院 
桂ICP备05000941号 前置审核编号:桂JS200601-20 梧公网安备:45040402000002号

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行政楼三楼

  • 学籍科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