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2012秋季教材报订工作计划于5月21开始至6月22日结束,为确保顺利的完成这次采购任务,希各教学系、部按以下要求配合教材科做好此项工作:
1. 要明确学院、教学系及任课教师的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各尽其职。
2.教学系按学院教学计划做好课程安排,避免教材漏订、重订。
3.按报订表上的项目要求,详细填写各个项目,要求准确,清楚。
(各教学秘书在收取报订数据时,注意各个项目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不符合要求的报订数据一律退回,不予报订).
4. 属全国统编教材之列的教材,按正常时间和计划征订;不属于统编教材,也未列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的,而是几个单位包销的教材,学校一律不予采用。确实符合教学需要的,经教务处审查并报分管校长同意批准后,方可订购一届用量。
5.教材选用的原则
(一)建立教材选优制度。鼓励教学系根据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的要求,积极选用国优、省优以及教育部推荐的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改革教材,提倡并鼓励有条件的教学系选用国外原版教材,进一步提高选用教材的优秀率和教材的质量。所选教材原则上必须是近三年内出版的新教材。
(二)选用教材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分量恰当,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符号、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三)选用的教材应体现我院特色,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适应性的有机统一,本专科教材的使用要明确,本科专业原则上不能使用专科教材。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在教研室认真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
(四)选用的教材应文字精练,设计、印刷、装帧水平高,价格合理。
(五)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同专业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
(六)选用教材必须经由教研室或系集体研究决定,在比较同类教材的基础上择优选用。教材一经选定,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因其它原因或理由而拒绝使用。
(七)若各系所开设课程需要选用我校教师自编教材或与其他院校合作编写的教材,需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系教材建设工作小组审定后,报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6.因实行学分制,必修课教材按专业班级人数报订,选修课教材的报订,按以下要求报订:参加选修课的同学在网上选课,同时需要教材的在是或否订购教材处打勾,凡报订了教材的开学时按报订名单发放,书费在预收款里扣除,毕业时统一结算,书款多还少补。
7.系主任对选用的教材负责,审查、签字,教学秘书须6月22日前将报订单交到教务处教材科汇总,过期不交的责任自负。
教务处
二Ο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