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正文

关于2012-2013学年第1学期补、缓考安排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时间:2013-03-06 作者:通知公告 点击:

各教学单位:

2012-2013学年第1学期补考定于2013年3月11日开始进行,请各位老师和学生注意查阅《2012-2013学年第1学期补考安排表》(附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提前15分钟凭学生证进入考场,隔列就座;补、缓考名单上没有名字的学生、缺考和作弊学生不能参加补考;学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听力考试需使用高频发射的考生需携带耳机。学生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学分制的学生公共任意选修课和专业任意选修课没有补考,只能通过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获得学分。

二、监考老师须提前20分钟到监考班级所在系领试卷,并按规定交回试卷和答卷等。监考老师均需佩戴证件监考,无故迟到或不到场监考,按《梧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三、考试完毕后,监考老师要填写《考场情况表》及《考生签到表》装入试卷袋内,交回主考或任课老师。

四、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请监考老师按学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教师有监考的义务。各科考试当天没有监考任务的老师,均属于流动或后备监考人员,如需其回校监考,由教务处负责通知。无故不参加监考,作教学事故处理。

六、补考一般由任课教师进行监考,如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监考的,请提前3天报老师所在系领导,由系领导进行协商自行解决。

七、各系教学秘书需在考前一天核实本系有监考任务的教室情况,以便能按时进行考试。

八、请未交补考试卷的老师最迟于3月8日前将试卷交到各系部的教务秘书处。

九、各系部要严格按照“2012-2013学年第1学期补、缓考试安排表”进行考试,如有变动,各系部教学秘书将变动的情况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并通知监考老师和考生变动后的安排。

十、各任课或改卷老师请在考试后3天内(除特别情况外)完成改卷任务,按规定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将纸质文档交各系部教学秘书。

十一、试卷档案整理要求:按《梧州学院试卷档案袋》(封面)归档材料一览表内容要求整理试卷档案,立卷备查。同一课程试卷档案袋数超过一袋的,需在档案袋右下方标明:“共*袋”,并分别标上(1)(2)(3)等数字,序号1-7号的材料只装在第一袋中。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联系电话:5827400

梧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附件: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缓、补考安排表

  • 部门首页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办事指南

  • 语言文字

版权所有©梧州学院 
桂ICP备05000941号 前置审核编号:桂JS200601-20 梧公网安备:45040402000002号

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行政楼三楼

  • 学籍科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