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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专科毕业班各学期清考安排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时间:2013-04-03 作者:通知公告 点击:

2013届专科毕业班各学期清考将于第六周开始到第七周结束,请各位老师和同学注意查阅具体科目及清考时间安排(详见附件),本科毕业班没有清考。

一、注意事项:

1.学生凭学生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隔列就座,不准带手机进入考场,违者当作弊处理,高频发射的请学生带好耳机。学生须在签到表上签名。

2.需清考的学生必须在清考周内完成清考科目的考试,逾期不再安排时间。

3.任课或监考老师均需带证监考,如无特殊情况,不到场监考或迟到的,则按学院的有关规定当教学事故处理。

4.考试完毕后,监考老师要填写考场情况表1份,学生签到表与试卷一起装入试卷袋内,交回主考或任课老师。

5.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监考老师按《梧州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处理。

6.《大学英语》试卷的领取、装订、保管均按以往办法进行。

7.每位教师都有监考的义务。当天没有监考任务的老师,均为流动或后备监考人员,如需其回校监考,由教务处负责通知。无故不参加监考,当教学事故处理。

8.需考务科安排印刷试卷的请提前3天将试卷交考务科,监考老师需提前1天将试卷领回去装订。

9.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监考的老师,请提前3天向各系部领导提出申请,监考人员由各系自行解决。

10.考试结束后3天内任课教师必须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11.由于清考的科目多、时间短、人数少,除大学英语外,各系的清考科目均由系部在清考周内自行安排,考试时间: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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