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学,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现决定对本学期开课课程教案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案编写规范及要求:
(一)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编写教案,在教学进度表体现各章节教学内容、课时数等安排。
(二)课程教案基本要素
1.授课题目(教学章、节或主题)
2.教学目的、要求(分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
3. 教学重点及难点
4. 授课时间
5. 授课方式
6. 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7.教学基本内容
8.作业、讨论题、思考题
9.课后小结
10.参考资料(含参考书、文献等)
(三)教案基本要素说明
1.教学目的、要求(教学目标):备课中应考虑“课程目标”和“课堂教学目标”即学生通过整个课程或某一课堂的学习,预期达到的效果。
2.教学内容:是指通过对教学大纲、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的研析,确定课程教学或课堂教学知识信息的总和及其重点、难点。
3.教学方法:是教师把自己的学识传授给学生的手段。在教学中,教师不应仅是传授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主动学习和掌握知识的能力和方法。
4.教学手段:是根据教学目的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辅助手段(教具及现代教学手段)、师生互动、学时安排、板书设计等的设计或选择。(注:教学手段含:板书设计及教具、图表、幻灯和录像、计算机、投影仪等的使用)。
5.课后小结:课后自我总结分析是对课程教学中知识的科学性和完整性评价;某个教学环节的设计;教学重、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应用;师生双边活动的设计;教学效果等课堂教学过程情况的总结与分析,为以后的教学提供经验和素材。
二、检查安排:
(一)院系自查:(9.22-9.28)
1.以教研室为单位开展教案检查工作;按本学期开课教师逐一落实。
2.检查任课教师教案是否符合规范;要素是否齐备;是否完成课程教学总时数1/3以上的教案。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教师整改,跟进检查整改结果。检查过程需将典型教案(优秀及问题较为突出的)复印备查。
3.形成自查小结,各院系以书面形式9月28日11:30前报送教务处。
(二)学校抽查:(时间待定)
学校督导组、教务处按院系自查报告组织检查组(含院系督查组成员)分组到院系检查材料。
检查结果通报,跟进整改结果。
教务处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