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切实做好我区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4】192号)的要求,现将考试时间和报名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区今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2日举行,具体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请参看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日程安排“。
二、今年下半年报考取消现场确认,但考生报考时需认真阅读有关报考条件要求,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充分了解报考所需的各项条件。考生本人应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照片真实、准确有效性负全责。若由于考生本人为获得报考教师资格考试资格,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前提下通过理论考试,那么在面试报考审核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网上报考后,即可在网上交费。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请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原则上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试点期间适当放宽到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五)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自考毕业生及成人高校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者,均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名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必须通过登陆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以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4.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操作提示操作,报名系统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二)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9日-15日。
六、收费标准及交费方法
报考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桂价费函【2013】8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报考费为70元/人.科。从2014年起,考生报考费统一在网上支付。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网上报考后,即可在网上交费。
七、准考证获取及成绩查询
考生缴费后,准考证及成绩查询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自行下载打印、查询,具体打印准考证及查询成绩开放日期请留意网站的通知。
八、需要咨询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教材及培训班事宜的考生,请联系教务处甘老师(18977488831)或余老师(18977489482)。
教务处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