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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领取广西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明的通告》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时间:2015-03-11 作者:通知公告 点击:

各二级单位:

现转发梧州市教育局《关于领取广西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明的通告》,请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考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3月11日

关于领取广西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明的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4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已寄达我市并予以发放。请参加2014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梧州市考区面试且合格的考生到梧州市教育局领取合格证明。

一、领取要求

(一)该证明重要,请考生尽量自行领取。如考生本人确实无法前来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领,并注意保管。

(二)领取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自行领取的: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领取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领取地点

梧州市文澜路98号,梧州市教育局师训科(二楼)。

三、领取时间

2015年3月30日前(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74-3847115。

梧州市教育局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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