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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时间:2015-01-09 作者:通知公告 点击:

各学院:

现公布2014-2015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专业课程考核安排表(参看附件),请各学院组织好相关考务工作,通知本学院学生下载查看。

一、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携带学生证(学生证遗失可到本学院开具学籍证明)进入考场,无学生证或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前监考员需检查学生证,并提醒考生将学生证放在桌上备查。

2.考生座位需听从监考员安排按照学号顺序隔位就坐,不能随意调换座位。如考场坐不下,请听从监考员安排调至另一个教室参加考试,并签到,试卷交给所在考场的监考员。

3.考生所带的包、外套、雨伞、课本、笔记本、小抄、手机、照相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放在讲台附近的物品放置处,不允许放置在课桌或身上里,一旦发现按考试违纪处理。监考员不负责保管手机等贵重物品,丢失自负。

4.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听从监考员安排,不得交头接耳、互换试卷甚至群体作弊,一旦发现作弊按照《梧州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处理。

5.凡无故不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不交卷者,以旷考论处,成绩记零分,旷考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补考。凡考试作弊者或严重违纪者,成绩记零分,不得参加该课程补考。

二、监考员和评卷教师注意事项:

1.监考员应佩戴学院规定的标志牌进行监考,监考员标志牌统一由教务处印制,各学院由教学办公室主任到教务处统一领取后发放给监考员。

2.各学院要做好监考员的培训工作,不经培训的人员不能监考。

3.各学院要按教务处的要求打印考生座位表,在考生座位表中预留有考生签名的地方。考场座位由学生所属学院编排,隔位就座。

4.监考员必须于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清理考场,组织学生按号入座,检查考生的学生证,让学生在座位表上签名,宣布考场纪律。按照《梧州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不得在考场内吸烟、交谈、阅读书报以及接、打电话,不得离开考场,不得撤离职守。

5.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必须认真清点试卷并按学号顺序排好,要确保试卷数目与参加考试的学生数目相同。考生签到表、考场情况记录表必须连同试卷入试卷袋中,试卷袋上的所有项目都必须填写。

6.任课教师要认真和及时做好评卷工作。各门课程要在考试结束后五天内完成评卷工作,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的成绩单至少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生所属学院,另一份以及试卷质量分析报告一起装入试卷袋存档。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关闭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晚23点59分。

三、请各学院做好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如发现漏排错排现象请尽快向本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反映,由教学办公室主任汇总后及时报教务处考务科修改备案。未尽事宜请致电考务科电话:5829121。

教务处

2015年1月9日

附件:2014-2015学年第1学期期末专业课程考核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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