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教务处 时间:2016-03-10 作者:通知公告 点击:
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
本学期起,学校节假日放假安排按学校通知执行。教学安排默认停课休息,需办理调课的教师请按调停课管理规定到教务科办理手续。需在放假期间安排教学工作的教师,需在开课单位教学办公室备案;涉及相关教学设施设备使用的需与管理部门提前沟通报备。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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