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规范安排落实教学任务,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规范教学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期教学计划核查
各学院教学办公室每学期14周前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下学期各年级专业教学计划核查工作。教学办公室须认真核对本学院各专业课程以及非本学院开设的课程(含公共必修课、需外院系安排老师的课程),因工作疏漏而导致教学运行管理问题的,按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二、教学任务的提取、下达、录入
1.教务科每学期15周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下达教学任务。由各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将教学任务书交专业教研室安排、落实教学任务。
u 各学院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点击“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选择学年、学期、年级、专业,并勾选任务班级,点击“下达任务输出”导出到EXCEL表,调整列宽后打印纸质教学任务书,经校对、排查错误后,交教研室安排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
u 各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填写《担任外院系课程教师任课表》,并把下学期需要外院提供教师任课的相关课程信息填好(包括需其他学院安排教师的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交到相应的学院安排教师。
2. 16周前完成完成教学任务录入工作:开课学院非本学院的课程(包括需其他学院安排教师的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由开课学院录入教学任务(排课由各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需要学生选课的课程,教学计划、教学任务的录入及排课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注:由于有些学院的课程是院系选修课,需要学生网上选课,院系选修的排课方式与必修不同。各学院在填写《担任外院系课程教师任课表》时,将需要学生网上选课并且不需要开课学院在必修任务安排里面录任务(即合分班、录入任课教师等)的课程整栏用黄色底色标示,各开课学院看到有黄色底色标示的课程就不需要在系统做任务,只需将任课教师告知学生所在学院)。如因二级学院没及时完成相关工作造成系列后果,由该学院负责。
4.学生选课结束后,学生所在学院需将由其他学院提供教师的院系选修课开课情况反馈给教师所在学院。
三、安排、落实教学任务
1.16周前师范学院负责报送公共体育课程安排表、大学英语课程安排表(盖部门公章的纸质文件,电子文档)至教务科。由师范学院负责公共体育、大学英语教学任务录入;
2.16周周四前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负责完成计算机文化基础课教学任务录入;文法学院(社科部)负责录入思政类课程教学任务。同时报送“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思政类课程《担任外院系课程教师任课表》(盖部门公章的纸质文件,电子文档)至教务科作排课使用。
3.17周前各学院完成教学任务安排落实工作,并将教学任务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教学任务安排(公共课必修课的录入按照第1、2条执行)。教务处于16周一8:30进行一次教务系统初始化。
4.各二级学院将《梧州学院教师学期任课表》和《梧州学院专业班学期教学任务表》(见附件)一式2份打印好,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科备案。
四、教学任务安排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执行《梧州学院教学管理条例》、《梧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任课教师符合任教资格、各职称教师按工作量要求科学合理安排教学任务。
2.各学院有计划安排本单位教师的学习、培训、学术休假等工作,减少或避免教学任务落实后的教学调整。
3.教学班学生人数合理。根据学院教学资源状况(任课教师、可使用教室等)安排:一般课堂教学教学班人数不应超过165人;计算机课、外语课、实验课等合班安排应考虑机房、语音室及实验室的实际容量及教学需要;普高生和夜大生统筹考虑(夜大使用教室为晚上:南楼2、3、4楼,中楼2、4楼)。
五、课程表编排
各二级学院在18周前完成排课。
编排课程表遵循以下规定:
1.一门课程同一教学班前后两次上课时间尽量相隔1天以上。原则上每门课程每天理论课上课时间不超过3节。
2.排课时,上午的课不要安排成2、3节或者3、4节上两小节,不要出现上午安排成连续4小节,空出一小节课不方便安排课程的情况(因做实验特殊需要除外)。
3.普高生的课程应安排在白天。如有特殊情况需安排在晚上或周六日需作出书面说明。
4.系统升级后,加强了对任务、周学时、总学时以及后续操作的关联性,故在做任务与排课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做任务时,务必填写正确的起止周、周学时、总学时(排课时的起止周是由做任务时填写的起止周决定的,超过做任务时的起止周分配学时会导致后续操作出现各种问题,如在系统进行排课、调停补、换教师、排考场等)。
(2)同一门课既有理论学时又有实验(实践)学时的,必须将理论学时与实验(实践)学时分开安排。
(3)需要分配学时的课程必须做好正确的学时分配,如果需要根据任务刷新学时分配的,请选择具体的课程后再刷新,否则学时分配界面中显示的所有课程的学时将会全部刷新,这样将导致已分配学时的课程其学时会变为未分配。
(4)如果需要分配学时的课程是合班课,必须注意检查该课程所合并的所有班级的学时是否都做了学时分配,避免出现合班的课程只分配了部分班级的学时。
5.课程表开学使用后原则上不作改动。如有特殊原因需作排课调整必须书面申请,经教务科协调审批后执行。
六、学生选课
排课结束后,先进行体育选课,有专业课选修的专业需再选专业选课,最后才选全院公共任意选修。院系选修、全院公共任意选修。18周开始组织选课。
学生开始选课后,所有教学单位不得再擅自调整排课以免造成学生选课冲突。如确有变动需要,须与教务科沟通备案后实施变动。
(附件1)梧州学院教师学期任课表.xls
(附件2)梧州学院专业班学期教学任务表.xls
(附件3)担任外院系课程教师院任课表.xls
(附件4)梧州学院教师学期任课表封面.doc
(附件5)梧州学院专业班学期教学任务表封面.doc
教务处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