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教务处 时间:2016-04-10 作者:通知公告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发〈梧州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按要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中、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按通知要求网报及现场确认;
二、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按通知要求网报,整理现场确认材料于6月28日前交教务科统一报送。
特此通知。
梧师训〔2016〕42号关于下发《梧州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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