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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时间:2016-04-10 作者:通知公告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梧州市教育局《关于下发〈梧州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按要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中、中职(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按通知要求网报及现场确认;

二、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按通知要求网报,整理现场确认材料于6月28日前交教务科统一报送。

特此通知。

梧师训〔2016〕42号关于下发《梧州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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