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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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时间:2016-03-21 作者:通知公告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在及时转告相关人员做好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等相关工作。

一、认定对象:

1.通过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2.2014年、2015年毕业时未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2014年毕业时未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

3.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将于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考生网报申请时间:

4月5日至6月25日。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通知附件为准。

特此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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