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梧州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梧州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精神,现开始受理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和审批工作,请各学院按规定办理。
具体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先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在教务处网页下载《转专业申请表》填写。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2017年1月6日前由学生本人将转专业申请表递交拟转入学院。
(二)转入学院汇总转专业学生材料
各二级学院制订转专业工作方案并在本学院网页向学生公布,根据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如通过学院网站公示等),公示期不少于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汇总拟转入学生名单并填写《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本、专科学生转专业汇总表》,填写齐全并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起于2017年1月15日下午5:30之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同时报送《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本、专科学生转专业汇总表》电子文档,过期不再受理。
(三)学院审批(审批、公布时间约1-2周)
教务处将对各学院提交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并将结果公布,对于已转专业学生教务处将及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上报区教厅备案。
梧州学院教务处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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