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教务处 时间:2017-07-03 作者:通知公告 点击:
各申办人:
6月30日前到教务科提交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材料(通过审核)的申办人,请即日起(7月3日-10日工作日8:00-11:30;14:30-17:30)到教务科(行政楼三楼)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7月3日
上一条:关于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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