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正文

关于公布《梧州学院期末考试考生注意事项》及《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的通知

来源: 教务处 时间:2017-06-09 作者:通知公告 点击:

根据《梧州学院考试周管理规定》,对历年考试过程当中常发生的违规违纪现象,特别提醒如下:

一、考生务必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允许参加考试学生证或身份证遗失必须到本学院开具盖印带相片的学籍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开考前,两证须放在课桌左上角或右上角的桌贴位置,不要放在抽屉,考试全程随时接受监考员和巡考员的检查。

二、考生座位由监考员按照学号从小到大(1-10、11-20、21-30等顺序隔位就坐考生不能随意调换座位。如考场坐则由监考员至另一考场参加考试并做好签到工作,试卷交调位后所在考场的监考员。

三、考生所带的包、外套、雨伞、课本、笔记本、眼镜盒、笔袋、文具袋、塑料袋、小抄、手机(关机且手机的闹铃功能必须关闭)、照相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放在讲台附近的物品放置处,不允许放置在课桌或随身携带,一旦发现按考试违纪处理。监考员不负责保管手机等贵重物品,丢失自负如遇到先考闭卷部分再考开卷部分的考试,开考前,考生统一将课本放置在地板上。考闭卷部分时,课本不允许放在抽屉或课桌上,否则一律当作弊处理。考试过程不允许生随意走动上讲台拿课本特别提醒:凡考试过程中考生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无论是否使用,一经发现即认定为作弊

四、考生考试不得交头接耳、翻抄纸条、东张西望、互换试卷(草稿纸))甚至群体作弊,一旦发现,以当场认定事实为准。考生违纪、作弊一律按照《梧州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五、凡无故不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不交卷者,以旷考论处,成绩记零分,旷考、缺考考生不得参加该课程补考。凡考试作弊或严重违纪者,成绩记零分,不得参加该课程补考。

六、考试时间以《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中备注的时间为准,无特别说明,默认考试时间为早上9:00-11:00,下午3:00-5:00。考生需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检查自己课桌抽屉是否有无关物品。开考后考生迟到30分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可以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前需提前交卷的考生必须举手示意,并将试卷和草稿纸放在课桌,监考员检查收下试卷和草稿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不允许交卷考生必须等到考试结束方可交卷

七、考试结束铃声响起后,所有考生必须停笔,将试卷和草稿纸放在课桌安静地等待监考员收取。当监考员收并清点所有试卷和草稿纸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八、本次期末考试不允许考生自带草稿纸,需要草稿纸的科目监考员会统一发放。考生拿到草稿纸后在草稿纸上角写上班级、姓名和学号。考试过程中遇到草稿纸不够用的情况,考生举手示意,监考员将用过的草稿纸回收后再发新的草稿纸。草稿纸一律不能带出考场,考完后由监考员统一处理。

九、本学期期末考试标准化考场内将开启监控系统,请各位考生诚信考试,以实力争取优异成绩,以诚信展现良好学风!

如有疑问,解释权归教务处。

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学生版0609)

教务处

2017年6月9日

  • 部门首页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办事指南

  • 语言文字

版权所有©梧州学院 
桂ICP备05000941号 前置审核编号:桂JS200601-20 梧公网安备:45040402000002号

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行政楼三楼

  • 学籍科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