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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辅修专业”、“ 双专业”、“双学士学位”的报名通知
2017-02-27 00:00 通知公告  教务处 审核人:

梧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辅修专业”、“ 双专业”、“双学士学位”的报名通知

各教学单位:

我校院2016—2017学年第2学期继续开展全日制普通本科“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士学位”的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资格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已修读完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身体健康并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者,均可开始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士学位。

注: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士学位。

二、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7日—2017年3月6日,

2.报名方式

从学校教务处网站(http://www3.gxuwz.edu.cn/jwc/)下载中心中下载《梧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辅修专业”、“ 双专业”、“双学士学位”申请表》,按照申请表要求填写并送至专业开设学院。

注:填写申请表前应详细了解各教学单位开设的专业、课程安排及学分要求

3.专业开设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填写双专业、双学位申请汇总表于3月10日下班前交到学籍科。

3.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及时咨询教务处学籍科张老师,电话:5827400

梧州学院教务处

2017年2月27日

附件一:梧州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士学位内容简介

附件二:梧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辅修专业”、“ 双专业”、“双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三: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申请汇总表

附件四:梧州学院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选课登记表

附件一

梧州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士学位内容简介

一、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士学位

1.辅修专业是指学生在修读主专业的同时,修读另外一个专业所规定的主干课程,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可取得辅修课程或辅修专业证书。

2.双专业是指学生在修读主专业的同时,修读其他专业作为第二专业,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可取得两个专业证书。双专业的性质属于辅修性质。

3.双学士学位是指本科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同时,又取得另一个学科专业的毕业资格,并符合该学科专业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可获得双学士学位(两个学士学位)。

二、课程与学分、学费、学制

1.辅修专业课程须是本专业的核心课程,一般设置8~10门专业基础课程,教学计划总学分为24~28学分;双专业课程是辅修专业课程的延伸,一般设置4~6门专业课程,教学计划总学分在辅修课程总学分的基础上增加12~14学分;双学位课程是双专业课程的延伸,一般设置2~3门专业课程及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计划总学分在双专业课程总学分的基础上增加8~10学分。

2.每门课程学分的确定,以该课程在本专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以及该课程的分量和难度为主要依据。一般以学生课内学习17学时计算1学分。

3.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课程教学计划由各教学单位制订,经教务处审核、批准执行。

4.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士学位按专业类型和学分收取学费。

5.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士学位的期限,原则上在主修专业毕业前完成。特殊情况经学生申请、开课教学单位审核、教务处批准,可适当延长。

三、修读条件与程序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已修读完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身体健康并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者,均可开始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士学位。

2.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士学位。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

1.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士学位的学生采用插班或单独编班的形式进行教学,单独编班的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双休日或寒暑假期。

2.学生必须保证正常上课,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听课、完成作业等情况评定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一般占总评成绩的30~40%,少数实践性强的课程,平时成绩可占总评成绩的50%。

五、学籍与文凭管理

1.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士学位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专业。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士学位的学籍管理参照学校现行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2.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了辅修专业部分课程,成绩合格,学校向学生颁发辅修课程证书,同时,修读合格的课程按选修课程记入主修专业学籍;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了辅修专业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校向学生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了双专业(第二个专业)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校向学生颁发双专业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了双学位(第二个学位)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双学士学位(第二个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校向学生颁发双学士学位证书。

3.学生主修专业达不到毕业要求,无论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士学位学分是否完成,均不颁发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士学位证书。

4.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的学生,其毕业资格由开设辅修专业、双专业课程的教学单位审核,报教务处批准,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双专业毕业证书;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其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由开设双学士学位教育的教学单位初审,报学校学位办审核,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双学士学位,由学校颁发双学位证书。

附件2:

梧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辅修专业”、“ 双专业”、“双学士学位”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性 别

学 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正在修读主修专业名称(全称)

主修专业学位类别

主修专业所在系、年级(全称)

申请修读类别及专业名称(全称)

申请修读专业学位类别

专业开办系(全称)

所修专业总学分

学分

学费标准

元/学分

申请人承诺

本人承诺: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双专业/双学士学位)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我将遵守学校的有关管理制度和学习、考试纪律,努力完成学习任务。按时交纳学习费用。如因个人原因,影响主修专业学习或中途放弃修读专业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己负责。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初审意见

(公章)

学院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双学士学位教育专业开办学院复审意见

(公章)

学院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1)“学费标准”按学校收费标准填写。(2)申请人承诺项中对你所选择的修读类别√。

附件3:

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申请汇总表

学院: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学号

性别

主修专业

主修专业所在系、年级

主修专业类别

申请修读专业及开办系

申请修读学位专业类别

所修专业总学分

收费标准

1

2

3

4

5

6

7

8

9

附件4:

梧州学院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选课登记表

~ 学年 第 学期

(辅修 □ 双专业 □ 双学位 □)

姓名

学号

主专业所在系

联系电话

选读专业

所属系

选修课程名称

学 分

任课教师

备 注

1

2

3

4

5

6

总计学分

缴费金额

选读专业所在系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核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财务处

收 费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各开课学院保存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教务系统,一份由教学秘书汇总后交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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