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2017学年第1学期补考定于2017年2月23日-3月7日晚上进行。请通知教师和学生注意查阅《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缓考、补考安排表》(附件)。
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提前15分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必须双证齐全),根据监考员安排,隔位就座;补、缓考名单上没有名字的学生、缺考和作弊考生不能参加补考;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考生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学分制的学生公共任意选修课和专业任意选修课没有补考,只能通过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获得学分。
二、请各位监考员按照《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缓考、补考安排表》上的安排提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需要特别注需,除极个别特殊情况外,本次补考所有笔试都统一安排考试,请各位任课教师详细查看监考员一栏,如没有监考任务的主考教师,需在领取装订好试卷后,提前联系监考员,并做好试卷交接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监考需换其他监考员顶替,务必提前一天报教师所在二级学院备案后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无故迟到或不到场监考,将按《梧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三、晚上补考时间为19:30-21:30,2月25日、26日上午补考时间为:9:00-11:00,2月25日下午补考时间为15:00-17:00。请特别注意有个别科目的考试开考时间特殊(详细请查看备注栏)。
四、每个教室安排有两名监考员,两名监考员需按照上学期期末考试监考的要求。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苗头,同一个考场的监考员应马上制止并提出警告。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按照《梧州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处理。考试完毕后,请监考员将试卷、《考场情况表》、《考生签到表》装入试卷袋内,交回主考或任课老师。
五、本次补考采取每个学院巡视员轮流巡视的方式,巡视员需按照安排在当晚巡视完所有考场,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签章或签字,巡视员安排另行通知。
六、各学院要严格按照《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缓考、补考安排表》进行考试,如有变动,由各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将变动的情况报教务处考务科备案并通知监考老师和考生变动后的安排。
梧州学院教务处
2017年2月19日
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缓考、补考安排表(第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