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根据《梧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梧院学〔2024〕38号)、《梧州学院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办法(试行)》(梧院教〔2023〕29号)和《梧州学院授予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修订)》(梧院教〔2025〕2号)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26年9月普通全日制学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查(一)审查依据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按《梧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梧院学〔2024〕38号)和《梧州学院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办法(...
各二级学院:根据《梧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梧院教〔2022〕5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做好2026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录取和培养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安排(一)9月24日前,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按《管理办法》和本学院工作方案审核拟修读辅修专业学生的申请资格,经初审同意后,填写《辅修专业修读名单汇总表》交教务处备案审核。(二)教务处审核通过后,...
各教学单位:2026-2027学年第1学期缓考、补考安排已在梧州学院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教务系统)发布,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通知本部门教师、学生登录教务系统(http://172.17.3.32/jwglxt/xtgl/login_slogin.html)查看,按时按要求参加缓考、补考。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参加补考、缓考的学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考试的校规校纪,诚信应考、杜绝作弊。补考期间,考场将全程监控、录像,录像可作为教师履行职责和学生违纪或追诉证据。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没有统一安排缓、...
各二级学院: 根据《梧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梧州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修订)》和《梧州学院校内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业管理,促进学风建设,保证教学质量,现就做好2026—2027学年第1学期学生学分和课程修读情况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工作内容 (一)请各专业教研室对照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检查各学期开课情况,确保已开课程(课程模块)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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